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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决策部署,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。审计结果表明: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,全面落实“六稳”“六保”任务,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我市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;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,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。从审计情况看,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,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。
--落实疫情防控政策,服务高质量发展。继续加强财政资金统筹,全力支持疫情防控、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,认真落实相关财税政策,帮助企业渡过难关;争取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等新增财政资金23.73亿元,直接惠企利民。统筹安排涉企资金3亿元,支持“三重一创”及重大新兴产业基地,制造强市等方面,促进云计算、大数据等新兴产业,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--助力三大攻坚战,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。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,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;规范融资举债,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提速增量,市级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再融资债券60.18亿元,有效缓解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瓶颈和到期债务还本压力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,确保民生支出得到落实;切实保障文明城市创建,助力全国文明城市首创首成,城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,城市能级大幅提升。
--深化财政重点改革,提高预算管理水平。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和四本预算的统筹力度,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,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,严格落实“花钱问效”制度;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,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。树立过“紧日子”的理念,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,节省的资金优先保障民生领域。
一、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
本次市级预算执行重点审计了市级预算收入、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管理等情况。2020年,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.2亿元,加上级补助收入等,收入总计179.95亿元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.45亿元,加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等,支出总计179.95亿元。审计结果表明,市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决策部署,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,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:
1.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
2020年, 66家单位未编制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。6家单位少编制采购预算1.07亿元。
2.未按规定时间下达预算指标
一是年初预留专项下达不及时。2020年,市本级11个预留专项5.44亿元,在当年6月30日之后下达,占总金额的18.31%。
二是超过规定时限办理预算追加。2020年10月至12月,市财政局超过规定时限,办理市级追加资金3.78亿元。
3.财政存量资金1.97亿元未统筹使用
截至2020年底,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1.44亿元;1年以上非税待查收入0.53亿元,均未收回预算统筹使用。
4.重复参加养老保险
截至2020年底,宿州市共14645人重复参加养老保险,其中:11857人重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; 2788人重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。
5. 未及时收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90万元
2020年,市财政将应收取萧县龙城高新建投公司股利、股息690万元,编入2020年收入预算,但未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。
6.预算单位销户资金管理不规范
一是截至2020年底,市级155家预算单位撤销实有资金账户,资金转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3.06亿元,未上缴国库,也未作权责发生制核算。
二是预算单位销户资金,结转2年以上0.16亿元,未作结余资金清理收回。
7.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
2020年,市财政在办理直接支付结算业务中, 66家单位、235笔业务,未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,涉及金额70.08万元。
8.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不规范
一是阶段性项目到期后,未及时终止继续安排项目资金。如:古树名木保护项目,2016年度设置起止时间为“2016年至2018年”,2019年和2020年继续纳入部门预算,起止时间同时递增。
二是专项资金连续安排5年,未经重新申报,继续纳入部门预算。如:应急救灾保障经费专项及春运安全保障经费专项,2015年以来,连续5年纳入部门预算,2020年,未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而继续安排。
9.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拨付缓慢
2020年,妇幼保健院综合楼项目,职业技术学院宿舍楼等项目,分别发行10年期专项债券4000万元、20年期专项债券2000万元。截至审计日,资金拨付进度仅完成39.8%和38.9%,远低于发债主体承诺,在2020年底完成100%的支出进度。
对审计指出的问题,市财政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正在研究,采取督促上缴、细化预算、改进管理、完善制度等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加以整改。
二、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
2021年,对市交通局、市教体局、市房管中心等3家一级预算单位及部分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。审计结果表明:被审计单位基本能够财务管理、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,财政资金的使用基本符合效益性原则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:
1.预决算编制不准确、不完整
个别单位2020年收支决算,账面数与决算数较大;个别单位及下属单位,纳入2020年度预算的结余资金,远低于实际结转结余。
2.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
2020年,部分单位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,实施采购2175.85万元。
3.部门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
部分单位结余资金1265.9万元,未按照要求上缴财政统筹管理。
4.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
2020年,部分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40.87万元,包括:房屋租金139.36万元,土地租金1万元等。
5.部门实有资金账户长期未清理
截至2020年底,部分单位应清理未清理专项资金账户6个,均为保留的实有资金账户。
6.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
个别单位资产管理卡片中,部分车牌照相同,已经移交公车未核销固定资产,资产卡片中个别车辆使用情况不详;个别单位存在车辆节假日加油和油卡混用现象。
7.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
部分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,截至2020年底,3家单位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201.59万元。
8.部分项目履约保证金应退未退
截至2020年底,个别单位的项目履约保证金3.9亿元,存在不同程度超出约定时间应退未退的问题。
审计指出问题后,有关部门正在通过追回、上缴资金,调整账目,完善预算管理和内控制度,规范管理流程等措施加以整改。
三、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
结合预算执行审计,市审计局对2020年度市财政安排的 “三重一创”、教育发展等专项资金的管理、使用和绩效方面情况实施了专项审计调查。审计结果表明,项目主管部门能够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工作部署,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,落实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:
1. “三重一创”专项资金闲置、未实现绩效目标
2020年,市财政安排“三重一创”专项资金5000万元,纳入市发改委部门预算,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及战新产业发展。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定,要在年内拨付到位,并促进战新产值稳定增长等。截至2020年底,市发改委仅拨付资金2977万元,其中:已拨付县区2900万元,均闲置在县区财政部门;剩余2023万元年底被市财政局作为结余资金收回。
2.部分项目设备采购程序不合规
2020年, 3家学校使用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26.76万元采购考点空调,未经网上反向竞价,直接在徽采商城采购。
3部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不够细化、量化
2020年,部分单位申报项目专项经费,绩效目标申报表中,绩效指标值不可衡量,指标和指标值不对应,未细化量化。
4.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未充分预计结转资金,导致结余较大
2020年,个别单位未充分预计项目结转资金,在上年结余的情况下,继续申报该项目预算,导致该项目资金连年结转。
四、政府投资审计情况
2020年度,宿州市审计局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85个,送审总价53.82亿元,审定价款50.95亿元,审减价款2.87亿元,平均审减率5.34%;同时,对宿州市主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等30个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,送审金额超过104亿元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:
1.部分项目施工进度缓慢
因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水平不足,对工程进度控制不严,以及原材料上涨等因素,导致部分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。
2.合同管理履行不到位
部分项目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管理职责。如:沱河安置区三期项目,未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;三角绿色食品深加工园(一标段)项目,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暂估价工程签证手续。
3.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
经市政府批准,市审计局实施的30个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,其中20个项目已竣工验收,但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,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,导致单位账面资产反映不实。
五、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
当前,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,需立足新发展阶段,贯彻新发展理念,构建新发展格局,增强忧患意识,坚定必胜信心,坚持底线思维,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。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,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,审计建议:
(一)深化财税改革,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
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。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三本预算的衔接;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,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覆盖面和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。二是发挥好财政支出标准的基础引导作用。进一步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,不断增强预算刚性。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。对现行项目支出全面评估,严格按照设立、退出制度和考核结果,调整相关支出政策。
(二)压实管理责任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
一是严肃财经纪律,强化内部控制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法规的要求,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。二是强化预算约束。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,要加强预算编制与审核、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工作衔接协调,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和财政资金高效使用。三是完善绩效评价具体管理操作办法。按照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要求,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,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。
(三)强化结果运用,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
一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。坚持举一反三,形成整改长效机制,更好发挥审计“治已病”“防未病”功能。对审计整改不力,责任落实不够,推诿、敷衍、虚假整改的,要给与约谈和追责问责。二是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,被审计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及时在门户网站等信息载体专栏公告,推动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、社会监督有机结合。三是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。推动各级各部门提升管理水平,完善体制机制,规范权力运行,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